提高补贴安置配偶赠送产权……厦门新推6条硬核举措引才留才

2021-07-22 18:00:12  阅读:85919 来源:央视

  原标题:提高补贴、安置配偶、赠送产权……厦门新推6条硬核举措引才留才

  提高补贴、安置配偶、安排子女入学、缩短赠送人才住房产权年限……为了“让人才留得下、稳得住、有前途”,厦门市日前宣布推出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六条举措,精准对接各类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加速海内外英才集聚。

  在提高补贴方面,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在配偶安置方面,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厦门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在子女入学方面,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厦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厦门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此次厦门推出“人才安居”升级版: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在个税奖励方面,厦门市同样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提出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5年。而在此之前,这项举措主要只针对总部经济高管。

  此外,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B类高层次人才和符合现行三级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享受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其他未纳入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可享受目录内自付诊疗费用按三级保健对象报销待遇。与原有政策相比,不仅提高了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医疗保健待遇标准,还将可纳入医疗保健优惠体系的对象拓展到了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厦全职在岗工作的所有A+、A、B、C类人才。

  当前,各地吸引集聚人才的重点正在发生变化,逐渐从早期“比拼财力”向优化环境转变。厦门市委人才办表示,厦门市正着力优化人才服务、事业平台等发展环境,集中力量解决青年人才普遍面临的高房价、子女读书难等痛点问题,调整角度以“使用者”的思维来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以“拉清单”的方式倒逼工作,不断增强人才的获得感,最终达到以人才规模发展、人才质量发展带动城市效能提升的目的,不断开创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局面。

  据了解,厦门各有关部门正在针对上述六条举措制定申报指南和实施细则,近期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总台记者 陈庚)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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