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力毕业季 北京住房租赁指南3.0来了
又到毕业季,应届毕业生们即将踏上社会,开始新的征程。为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利益,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住房租赁指南3.0版。
如何找房
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找房。现在有很多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使用起来也很方便。您要先确定自己的实际需求,在租房平台输入您理想的租房区域、可以接受的租金水平以及偏好的房间朝向等信息,从平台中筛选合适的房源。部分平台还有VR看房功能,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直接到经纪机构或者租赁企业的门店问询,也可以登录企业官方网站或App查询。通过输入您的目标地段、房型、租金区间等条件后进行筛选。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dcjj/index.shtml)查询。
今年预计还会有一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陆续上市,您可以多关注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选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关于租金:今年北京市的租赁市场成交量虽然较去年疫情期间有所上升,但租金总体较稳定。另外,租赁房源供应依然充足,具有一定的议价空间,您可以选择多个房源进行比较。
关于位置:刚毕业的您,可以选择距离工作地点附近的房屋,同时,也可以沿着地铁沿线向外,品质高、价格低的房源也不失为好的选择。
关于合租:与其他人共同合租住房,租金相对较低,但要注意千万别群租,违法群租安全、消防隐患大,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北京市规定,要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也就是不能打隔断出租。
看房注意事项
您在实地看房时,要注意:
查看出租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主或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确保出租人有权出租。出租房屋为转租的,要确认房主已书面同意该房屋可以转租;还要查看房主与出租人约定的租赁期间,确保您的租期在可转租的时间范围内。
警惕“低租金”。看房时,一定要先比较一下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不要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当心被骗取定金、租金。
警惕“假承诺”。实地看房时,要检查、试用一下各种家电、屋内设施等,确认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现问题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要轻信出租方的口头承诺。
哪些房屋不能租
按照现行法律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的;
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方式分割出租的;
不符合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
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选好房子,下一步就是签合同了。租赁房屋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鼓励大家使用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您可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scjgj.beijing.gov.cn/)查阅、下载。
请注意,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您如果与收取房屋出租的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此处画重点:签约时不要轻信任何的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才能切实保障您的权益。
注意“租金押金”安全
在北京租房一般按“押一付三”支付租金押金,即付款周期为3个月。
自2021年3月1日起,北京对租赁市场实施了新规,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的租金数额最多为一至三个月房租,因此,不要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
押金方面,由住房租赁企业收进房屋再出租的,押金须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托管,押金托管后,承租人会收到托管成功的短信,确认押金已托管。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已公布3批93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提示大家谨慎选择。因此,租房前一定要查一下中介是否在此名单内。
租住相关规定要遵守
首先,承租人应当对自己的使用行为负责。应当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还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尤其切记不要在租赁住房内存放电动车蓄电池、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或者使用超荷载的高功率电器。
最后,还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您在租住小区入住后,可能需要按照社区或物业的要求办理小区出入证。租住期间也要严格遵守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做好垃圾分类
作为一名承租人,同时也是首都建设的一员,做好垃圾分类,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居住环境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为首都环境保护作出贡献。(总台央视记者 邓煜洲)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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